我系“卓越教师培养实验班双导师制”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mobile28365365 发布时间:2012-07-05 09:48:00
中文系“卓越教师培养实验班双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增强卓越教师培养的精英化、个性化和实效性,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锤炼出拔尖创新的教学人才,特制订中文系“卓越教师培养实验班双导师制实施方案”。即独立开班,采用校内学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的模式,为该班每一名卓越生学生配备一名校内专业导师和一名校外实训导师,全面开展专业理论学习和教学技能训练指导工作。
一、实施导师制的工作目标
1.以人为本,在师生间建立起相对固定和连续的导学关系。注重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把教师的关爱深入到学生的心灵深处。
2.充分挖掘卓越生的个性、潜能,使卓越生在品德、心理、学业、能力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更具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促进卓越生的全面发展,造就师德高尚、中文功底扎实、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能力突出、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学语文教学英才。
二、导师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主要职责:
1.在卓越生思想品德的锤炼、人格心理的健康发展等方面予以帮助与指导。导师应全程参与导学与育人工作,从思想引导、生活指导、学业指导、科研指导、教学技能指导、考研指导、就业指导、心理疏导以及创新实践能力的指导等方面对卓越生进行有效教育和帮助。尤其是注重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深厚的学术素养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学生。注重他们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使之全面而健康地成长。
2.校内导师着重对卓越生的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进行指导,并帮助他们了解和挖掘自身的潜能和特点。
应根据中文系卓越师资人才培养方案,帮助卓越生寻找与制定适合其个性发展的成才方案乃至人生规划,并对学生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指导他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掌握卓越生课内外的各项学习动态,定期对其学习状况、智力和能力发展,做出恰当评价和建议;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指导学生课外课题研究的选题和立项,或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3.校外导师侧重指导卓越生的教育教学实践和教学技能训练。
4.校内、校外导师要精诚合作,与语文教学论的教师一道指导卓越生的见习和实习,锻造其卓越的创新教学技能及与之相关的各种能力。
5.对卓越生进行就业指导。进行就业形势和择业观教育,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指导他们进行成才设计和职业策划,指导他们合理地择业、求职和就业。
(二)工作制度
1.卓越生成长档案制度。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基本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的一般状况;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学生学习及科研、实践情况;对学生每学期的表现进行记录,分析对照。
2.谈心辅导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谈心辅导(面谈、电子信箱、QQ、微博等)2—4次,并记录、保存辅导内容。
3.个案分析制度。每学期集中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必要时对重点案例进行集体会诊,提出解决办法。
4.工作交流制度。对学期卓越生的培养工作进行总结交流,以进一步明晰培养方向,改进培养方法,提高培养实效。
三、导师的任职资格、选聘标准与实施程序
(一)导师任职资格
1.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修养,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严于律己,治学严谨、勤奋敬业,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科研能力及专业学习指导能力。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教学经验丰富,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及专业前沿信息全面了解,谙熟教育规律,具有教育、教学智慧和旺盛的创造力。善于鼓励学生的创造性,能够胜任创新教育。
(二)导师选聘标准
1.校内专业导师选聘具体标准为:
(1)专业职称:本系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教师,同等条件下,有博士学位者优先选用;
(2)教学水平: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要求满足下列三款中的两个条件:其一,公开出版过教材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其二,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改革成果奖;其三、教学评价:近三年学生网评分至少有4次在90分以上。
(3)科研水平:治学严谨,科研成果丰硕。要求符合下列三款中的两个条件:其一,有省部级课题立项;其二,出版过学术专著,或获在核心期刊发表过3篇以上论文或在权威期刊发表过1篇以上论文;其三,获得过校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项,或获得过市厅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等。
2.校外实训导师选聘具体标准为:
(1)专业职称:具备高级职称的中学语文教师;
(2)教学水平:获校级教学比赛一等奖者、市级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者、省级以上教学比赛三等奖以上者。
(3)科研水平:其一,有教改课题,并为主要承担者;其二,在市厅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
(三)导师选聘实施程序
1.本系教师根据自身条件报名,由教研室推荐报系办公室,经系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组联席会议讨论确定5位导师名单,系务会讨论通过后正式任命。
2.外聘导师在潮州市的我院教师发展学校如金山实验中学、高级实验中学、城西中学、韩山实验中学等 学校中进行推选,由以上学校根据本方案之导师选用标准,各推选2名,由系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组联席会议讨论确定5位导师名单,并报系务会通过。
3.学生填报选择导师志愿,每人限报二个志愿。
4.根据学生志愿顺序,由系卓越师资培养工作领导小组酌情安排,以5位学生为一组,一组安排1位校内导师、1位校外导师。
5.由学院统一发给卓越生导师聘书。
四、导师的待遇与考核评估
1.校内卓越生导师每生按6标准课时/年计入当年教学工作量。校外导师每年给予1500元津贴。
2.卓越生导师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由系负责。考核方法可采用导师自我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核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和指导效果。
3.校内导师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的依据。系里将不断完善导师工作的激励机制,调动卓越生导师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五、导师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结合本系实际情况,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抓好卓越生导师制工作的落实工作。
1.建立健全本系卓越生导师制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对卓越生导师制的运行进行管理、检查,每学期末检查导师该学期工作情况、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等。
3.及时总结卓越生导师制运行的经验教训,研究并制定改进工作的办法。
(二)由教务处负责建设卓越生导师工作网站,作为学院推进导师制的重要途径和交流平台,逐步实现导师制的网络化管理。
六、对学生的要求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与导师见面,并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3.以主动、认真的态度,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导师所在单位或课题组的学术活动。在科研训练中要认真、踏实、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4.卓越生每学期选课计划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5.每学年要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
2012-5-14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