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团委会关于推优对象的工作要求,我院分团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在认真调查了解,核实相关事实的基础上,由各班团支部推选,报院分团委讨论研究、审核。拟推选黄扬帆等32位同学为推优(建党)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我院分团委辅导员老师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2月02日
联系电话: 陈菡菡老师(638211)王玲老师(632922)许晓曼老师(660096)
mobile28365365分团委
2017
年11
月28
日
附名单:
黄扬帆 刘敏 张湉 朱丽君 黄彩英 林伟婵 庄乐琪 朱婉玲 吴丹娜
吴秋情 袁燕娇 林典华 郭晓航 黄菁菁 赵悦妍 高琦 林茹 柯跃萍
古小芳 钟雅芳 郑燕芬 郭丽凡 曾晨媛 杨旭升 潘殷婷 李畅 陈晓妍
肖宇琪 潘瑞敏 黄旭冰 李荣秋 陈志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