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我院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2017学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严格按照《韩山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规定评审条件和程序,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民主推荐,再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分委员会严格审核,决定推荐陈景纯等312名同学获国家助学金,名单另附,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
11月
13日
-
11
月15
日
,期间对名单若有不同意见,请在此期间实名到文科楼611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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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