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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07日 23:11文章作者:mobile28365365

一、根据学院的工作部署,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全面负责本院学生的行政管理工作;完成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认真抓好分团委学生分会、院社团和各班集体的工作;对广大学生干部进行管理、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学生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素质。

四、协助党组织抓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等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关心学生的学习、思想和生活,定期与班主任、学生干部及院领导沟通情况,对学生中的突发事件要正确引导、迅速反映、及时处理。

六、认真做好学生入学、考试、评优、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有关环节的工作;加强学生考勤工作的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

七、协调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做好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就寝秩序管理,落实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制。

八、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规律,不断总结学生工作的经验,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九、根据学校和学院学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负责制定所承担任务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十、认真做好新生报到、入学教育、毕业鉴定、就业指导和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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